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山西师范大学函授、业余教育教材、辅导材料订购、编印和管理暂行规定
2015-07-17 16:28   审核人:

 

 

 

 

为了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任务,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教材管理,保证教材及时供应,避免积压和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凡属我校函授、业余教育各专业、各层次学员使用的教材、自学指导书及其他辅导资料等,均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订购、组织编印、管理和发放。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编印和发放教材、自学指导书、题解及其他教学辅导材料。

二、教材的订购

1.征订教材在每届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征订。

2.选用教材时要尽量选用适合成人教学特点的教材,参考近期《征订目录》进行选用。

3.属于我校教师自编、协编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需在《教材征订统计表》上注明。已出版的,要递交样书;尚未出版的写明出书时间并保证按时供应。

4.对个别采购不到又急需使用的教材,由继续教育学院决定改版或编印。

三、教材、教学辅导材料的编印

1.教材建设是成人教育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和健全成人教育教材体系也是目前我国成人教育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应有计划的组织和鼓励有经验的教师编写适合成人学习的教材、教学辅导资料等。

2.编写教材时要遵循如下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教材中。

2)要以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依据,精选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3)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4)要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不贪多求全,注意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抓住关键问题。

3.为避免盲目性,凡编写供成人教育使用的教材必须提前一年提出编写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后,方可着手编写。

4.能公开出版发行的,需与继续教育学院签订供需合同。

5.不能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需提前三个月把底稿交继续教育学院审定,统一安排印制,作者负责校对清样,付给一定稿酬。

6.教材或辅导资料的印刷数量,要根据作者的包销数量和使用专业2—3年的招生计划情况预定。

四、教材的发放

1.函授、业余学员的教材和辅导资料,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发放。

2.发往函授站的教材,须提前一个月到位。

3.函授站应有专人负责教材工作。

4.任课教师的教材费用从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中支出。

五、教材费的收缴

1.教材费统一收缴。

2.学员第一学年报到注册时,一次性预交在校期间的全部教材费。

3.无故不缴纳教材费者不发放教材,因此影响学习的,由学员本人责任。

六、教材管理

1.函授、业余教育教材、辅导资料,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

2. 教材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严于律己,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3.教材管理工作中须做到:

1)每学期开学前,检查教材到位情况;

2)学期中间,检查教材使用情况;

3)学期末,听取教师、学员对教材质量的反映,总结、分析教材、辅导资料的质量;

4)严格书库管理,教材书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出入库教材的账目要完备,并建立和健全各类教材档案,逐渐使教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山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351-205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