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晋南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山西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山西师范大学,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山西省职业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独立建制)并入,2006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从临汾迁址太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山西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进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本科生21205人,研究生4128人。设有21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基本形成“高峰学科引领、高原学科凸起、高地学科提升”的“三高”学科体系。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同等学力申请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
面向未来,山西师范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方位推进一流师范大学建设,努力为山西发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接受申请的学科目录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授予学位 | 全国统考学科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 全国统考外国语考试语种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
学前教育学 | 教育学 | 教育学 |
040200 | 心理学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教育学 | 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学 | 心理学 |
教师教育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思想政治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语文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数学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音乐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舞蹈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线上报名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小二寸蓝底照片、学位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提交我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现场确认
经过线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照片采集和打印资格审核表等工作。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两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④学位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六、培养方式
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和线上网络学习平台集中研修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1.课程学习
①资格审核通过,确定开班时间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考核方式等参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硕研究生培养方案。
②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山西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③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2.全国统考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考报名时间在当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的第三周周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两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②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3.学位论文
自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需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1.联系方式:南老师0351-2051321/2051315 联系电话:19935197630
2.报名资料接收邮箱:sxsf@masterol.cn
3.报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39号山西师范大学北校区4号办公楼118室
热烈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