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根据我校晋师校字【2020】30号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优秀站点及优秀负责人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度优秀站点及优秀负责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站点评选根据评选条件各站点先逐条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优秀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递交事迹报告,各站点申报材料务于6月30日前报我院办公室。如逾期未申报材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我院组织人员对站点进行实地考察落实,根据考察情况和我院汇总的各站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三、评选结束后按评选办法予以奖励。
望各站点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山西师范大学函授教育辅导站优秀站点及优秀负责人评选奖励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