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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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脱产(函授、业余)

非脱产(函授/业余)学生学籍信息修改流程

发布时间:2026-04-30 阅读数:

一、受理范围

本流程仅适用于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的在校学生,在读期间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修改原因及项目,按本流程“第三项”要求准备齐全所有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学点。

2.教学点初审通过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复核。

3.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复核材料,对关键信息修改进行公示,并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4.审核通过后,学院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校内平台完成信息变更。学生需在指定期限内登录学信网及学校学习平台核对确认。

三、申请材料(关键信息修改需提供)

1.《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2.新旧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涉及变更)。

3.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变更姓名者,户口簿“曾用名”栏须有记载。

4.公安机关证明(核心材料,缺一不可):

‌●‌ 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或制式户籍证明,必须注明变更原因及准确时间节点。

‌●‌ 变更民族:须提供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